法律问答

二手房买卖的事情,我是卖方,与中介和买房子的人签订了三方合同,买方最后一笔款是银行按揭的,本来按照合同进程,一切都很顺利,现在我房已经过户给买方了,这个房产中介公司老板违法被抓,致使银行那边资料不齐备无法放款给我,后经了解得知,房产中介也是找了另一家做按揭的担保公司,现在担保公司因为房产中介欠他们的钱,扣压了房子的评估报告,现在他们非要房产中介把之前的欠款付清了才肯办我这个件,请问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办?

2018-12-11 13:08:3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按揭买二手房流程是什么  第一步,找好意欲购买的二手房,该二手房必须产权明晰,符合政府规定的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的条件。  第二步,选择一家银行指定的能办理按揭贷款业务的二手房房产交易代理机构,并在该机构完成二手房房产价值评估工作,交纳房产评估费。  第三步,借款人申请二手房抵押贷款应填写借款申请表,并向贷款银行提交所需材料;  第四步,由银行指定的律师事务所进行资信审查,并负责组织对交易房屋进行二手房房价评估,所评估价值作为贷款银行确定贷款额度的依据;  第五步,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第六步,办理抵押、保险等有关担保手续;  第七步,借款合同生效,资金划入借款人指定帐户。
  • 不能立即过户的房屋进行买卖,其风险是没有办法能够完全避免的,只能是掌握一些信息进行提前预防风险或把风险尽量降低:

    1、卖方不配合或联系不上:不能立即过户的房屋签定合同并缴纳房款后,到过户的时间,房价有可能上涨,卖方到时有可能会不配合过户或根本联系不上。
    规避方法:在签定买卖合同后,可以让卖方配合做一份委托公证书,将过户所需手续及程序全权委托给中介方或委托给买方信得过的人,这样就能避免卖方反悔不配合或联系不上的风险,需要注意的是,委托公证书一般有有效期,需在有效期内完成过户。
    2、卖方经济、债务纠纷:由于房屋没有进行过户,当卖方出现经济纠纷或债务纠份时,债权人很有可能会申请财产保全冻结其名下资产,法院拍卖时会优先偿还申请财产保全人的债务,你的购房款由此有可能会没有保障。
    规避方法:在签定买卖合同并支付房款后,可以将买方的房产在房管局做一份抵押登记备案,将房产抵押给买方,这样即使出现债务纠纷,法院拍卖房产,也会优先受偿抵押权人。另外,在签合同时,应当尽量打听和调查卖方的售房原因,若是因为外债等原因出售,就要特别注意这个问题。
    3、卖方挂失房产证另售或一房多卖:由于房屋没有进行过户,即使收取了卖方的房产证,卖完全可以去房管局挂失房产证补办,现将房屋另行出售。
    规避方法:房产证的挂失手续需要产权人先进行登报声明,30个工作日后再凭《遗失声明》去房管局申请补办手续,申请补办时房管局也会发布公告,报纸那么多家,我们不可能每一期每一家都去查询。
    一般在房管局公开版报或官方上都会发布,购买这样的房产后,应当时时关注该房该产权人有没有进行该补办手续,一旦发现应立即去房管局进行阻止重新发证。
  • 二手房过户需要准备的资料:
    1、买方:本人到场,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房屋买卖合同。
    2、卖方:持有效身份证件及房屋所有权证到场办理
    该房产为夫妻共有时,则夫妻双方都应该同时到场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房屋共有权证及结婚证等其它相关证件。
    4、如果该房产处于出租状态,卖方除提供上述证件外,还须提供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的书面材料。
    5、买方本人或卖方如果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场办理过户手续时,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受托的人必须带上公证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证处“该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印章)、房屋所有权证等相关手续前去办理。
  • 关于继承按揭的房子如何过户的解答如下:一.继承手续程序1.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2.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二.办理继承公证所需资料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继承人的身份证明。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三.转移登记需提交资料房屋权属转移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核对原件,收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继承权公证书(有遗嘱公证书的仍需到原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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