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姑父在建筑工地安装模板时被一条木方打断左手,随后到医院手术接骨治疗。期间一直是带班李某支付医疗费,但因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所以一直确认不了劳动关系,无法办理工伤认定。李某曾带我去找公司(高州市永盛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负责人詹某,詹某却说他们是开发商,不是承建方,与伤者没有直接关系。这个工地是由高州市建筑工程总公司承建的。但在这次事件中,高州市建筑工程总公司一直都没有出现过。请问老师,我去劳动局仲裁委员会要求确认劳动关系的话,被告方应该是永盛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还是高州市建筑工程总公司?

仲裁
2018-12-10 14:58: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先向社保局工伤保险科申请工伤认定,注意这必须在工伤事故后一年内进行,否则过时效,工伤保险科不予受理。工伤认定下来后,还是向工伤保险科申请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而后依据工伤认定书和鉴定书向人事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找劳动局办理劳动合同,那么必须是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公司,劳动者是无法以个人身份申请劳动合同。
      单位人事部要做好所有签合同劳动者的花名册及备案报送资料,收集齐劳动者资料: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等复印件;照片;体检表;签合同报批审核表。
      其他,劳动者以前有工作,那么要提供失业证、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社保手册,用人单位才能帮忙办理签合同手续。
  • 医疗费是属于报销费用,并非赔偿金。但是在申请工伤待遇审核时会将目前可以享受的所有待遇都支付的。
    工伤赔偿包含公司支付部分和社保支付部分,员工在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下达之后,应该向社保中心申请工伤待遇审核,审核通过后下发工伤待遇。
    社保基金支付工伤待遇审核需要递交有:工伤及职业病认定书复印件一份;劳动能力鉴定书一份或医疗终结鉴定表一份;医疗发票、住院总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及出院小结复印件;转入账户;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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