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收到国外的空头支票,事过一个月后,账户上还是没有钱,这个算不算故意的票据诈骗?另外因为空头支票造成的损失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么?

票据纠纷
2018-12-05 15:40: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
    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
    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刑法已于第193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
  • 您好!涉嫌诈骗,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票据诈骗罪的认定及构成要件:票据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金融票据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了他人的财物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金融票据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上须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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