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9年,我去年11月退休,今年准备去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但是在查询的时候发现公司只给我交了一年多的公积金,现在我该怎么办?

2018-12-05 07:21: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住房公积金提取程序为:  
    (1)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首先向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核属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式二联)和《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一式二联),加盖公章及财务印鉴;
    (2)缴存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  
    (3)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将转账支票交回单位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按所列金额给付职工现金。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提取申请人应是产权人、产权人的配偶、直系血亲或同户成员,提取有效期限为产证发证日起6个月);
    (二)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适用于农村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或城镇私房);
    (三)离退休或者到达法定的离退休年龄。(男性60周岁,女性50周岁);
    (四)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五)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
    (六)非沪籍职工劳动关系迁出本市;
    (七)一次性提前结清购房贷款本息。(结清提取有效期为结清之日起3个月,结清时已使用公积金的除外);
    (八)重复建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需合并;
    (九)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申请办理提取手续;
    (十)职工因下述三种情况: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本人、配偶或直系血亲患重病、大病;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年公布的本市职工最低工资,从而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住房消费;
    (十一)职工因下述三种情况:享受本市廉租住房政策;承租经济适用住房;通过市场租赁方式依法租用住房且月房屋租赁费用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20%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 辞职后住房公积金可以提取,也可以不提取。大部分城市本市户口要辞职两年以后才可以提取公积金,外地户口辞职就可以提取公积金,离职后想要转移公积金就不需要提取公积金。  提取公积金:根据大部分城市现行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规定,离职提取住房公积金有两种情况:一是非本市城镇户口,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不在本市就业的,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身份证,可以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二是本市城镇户口的非公有制企业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的,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失业证》或所在居委会开出的两年末就业证明、《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身份证,可以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
    (上述提取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扫描,不需复印件)  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带上身份证、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还有辞职时公司给的公积金相关资料、特别需要是要让公司给开具一份公积金提取证明,所以资料原件及复件各一份就可以,这样可以提取全部公积金。
      不提取公积金:离职者重新就业,新单位继续给缴存住房公积金,可以把原单位的公积金账户余额转移到新单位的公积金账户内。  需要提醒的是,各地的辞职后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略有差异,最好直接向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
  • 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可以咨询自己单位,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这是常见的情况之一,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   
    7、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   
    8、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9、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10、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   
    11、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发生了意外的话,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家庭生活艰难的;   
    12、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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