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但单位未给上社保,非因公死亡单位怎么补偿丧葬费?

2018-12-02 21:27: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社会保险关系不等同于劳动关系。
    社会保险关系从法律意义上来说,即依据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用人单位、劳动者之间在社会保险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它包括养老保险关系、医疗保险关系、失业保险关系,工伤保险关系和生育保险关系。
  • 个人缴纳养老保险去世之后有殡葬费
      参加养老保险人员因故身亡还会发放丧葬费和一次性补贴。死者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尚有余额的,请到社保经办机构医疗保险待遇部门办理结算。
    因各地政策不同(以威海市为例):退休人员死亡后,可享受丧葬补助费为每人1000元以及一次性救济费10个月全省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如果其妻子(或者丈夫)没有固定收入,符合列为供养遗属的条件,其供养直系亲属,每人每月补助标准为460元。养老保险丧葬费受理范围和条件: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的参保人,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死亡的,其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储存额退还给其法定继承人并支付其遗属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养老保险丧葬费提交资料:
    1、《养老失业保险死亡待遇申请表》;
    2、《参保人遗属申领待遇声明》;
    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殓葬证》、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因死亡注销户口证明、法院宣告死亡书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之一; 
    5、申请人与死者法定继承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薄、公安机关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公证书材料之一),委托办理的需出具委托公证书;
    6、殡葬部门的丧葬费收据; 
    7、申请人银行存折原件和复印件。
      养老保险丧葬费办理程序:申请人带齐所需资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经审核,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即来即办。打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委托银行支付养老待遇凭证》将第三联给申请
  • 企业职工(含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有两项:
    1、丧葬补助费。丧葬补助费是按当地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四个月的的标准来发放。若是在职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由其所在单位按原资金渠道列支;若是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凡参加了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丧葬补助费从统筹基金中列支,未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仍按原资金渠道列支。
    2、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根据死者生前供养直系亲属人数,一次性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24-32个月。其中:供养直系亲属一人者,为死者当地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24个月;二人者,为死者当地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28个月;三人及三人以上者,为死者当地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32个月。一次性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仍按原支出渠道列支。另外,供养直系亲属也是有一定的范围和条件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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