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爸爸一个人在自己家里,我们家里其他人都没有在家,别人来自己家里拉着我爸爸撕扯,什么情况,证据都没有,前后没有相差5分钟,对方就吆喝5个人,将我爸爸打残疾,送进派驻所,第7天我才知道,以强奸罪名判决,判决了,结果判决书也没有给家属,问法院,法院一直推辞,现在要怎么办,不能不明不白判刑,急死了

刑事辩护
2018-11-28 13:54: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强奸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猥亵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强奸罪立案标准

    根据刑法第236条的规定,有下列两种情形之一的,都应当以强奸罪立案追究:

    (1)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

    (2)奸淫不满14周岁幼女的。

    强奸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强奸妇女或者奸
  • 根据刑法规定,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性交的,可能涉嫌犯强奸罪。当然,如果没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则不犯强奸罪。另外,行为人所实施的强奸行为必须是违背妇女意志的,没有违背妇女意志的性行为不可能构成本罪。  强奸罪认定:  
    (一)强奸罪的罪与非罪  
    1、强奸罪与通奸行为  在男女发生性行为前,既不违背妇女意志,又无勉强女方就犯的行为,双方从内心到外部表现形式完全自愿,属典型的通奸行为。即使事后,因被揭穿,女方为保住自己的脸面而告男方强奸,或因女方事后反悔而告男方强奸,均不能定强奸罪。  
    2、对“半推半就”行为的定性  所谓半推半就,是指行为人与妇女发生性行为时,该妇女既有“就”的一面即同意的表现,又有“推”的一面即不同意的表现。应当全面审查男女双方的关系怎样,性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环境条件如何,行奸后妇女的态度如何,该妇女的道德品行、生活作风情况等等。  
    (二)强奸罪的既遂与未遂  我国司法实践中是以“插入”为认定标准的,即男子的生殖器插入到女子的体内为犯罪既遂。但有一个特例,如果强奸的是幼女,则以“接触”为认定标准,即男子的生殖器与幼女的生殖器接触就算犯罪既遂。  
    (三)婚内强奸的定性  由于有合法的夫妻关系的存在,一方有权利要求另一方履行性行为的义务,即使丈夫的行为对妻子的性自由权利有侵害也不构成犯罪。

  • 1、在公诉案件中,刑事判决书不会送达给被告人家属。如果有律师参加辩护的,法院应当送达给律师。  
    2、如果被告人属于未成年人,法院在审理、审判时应当通知法定代理人在场。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条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者法定代理人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到场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行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到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员认为办案人员在讯问、审判中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可以提出意见。讯问笔录、法庭笔录应当交给到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员阅读或者向他宣读。  讯问女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有女工作人员在场。  审判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其法定代理人可以进行补充陈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