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还没出月子,男方逼迫女方离婚并且不要孩子算不算遗弃

离婚
2018-11-23 08:12: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离婚诉讼期间,如果夫妻双方都拒绝抚养子女,法院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应当就子女抚养权问题进行协商,按照《婚姻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哪一方抚养,由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在双方不能达成协议、都不要孩子的情况下,如果离婚家庭有不足两周岁的子女,那么考虑到子女较小,更加需要母亲的照顾,法律一般规定离婚后子女随母亲生活;离婚家庭的子女在两周岁以上,不管双方是否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法院都要考虑双方的情况,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有利于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
    法院会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等具体情况,综合双方的经济条件(包括住房条件)、品格、学历、职业、小孩生活的环境等因素,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考虑将孩子判给谁抚养。如果被指定的一方拒不履行抚养义务,法院可以采取制裁措施迫使其履行义务;如果拒不抚养的情节严重,还会构成遗弃罪,受到法律的制裁。
  • 夫妻双方以及离婚后遗弃孩子是犯法的。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这种义务到子女独立生活为止。

    这就是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有期限的,不是永远的。
    子女在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阶段,父母的抚养义务是无条件的,绝对的。子女在已满18周岁的成年阶段,父母的抚养义务则是有条件的,相对的。

    就是只有对虽已成年但尚未参加工作,没有经济收入,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父母才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这里说的独立生活,是指参加工作有了经济收入,具有独立的生活来源,并非是以结婚成家为标志。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在这种情况下,父母对于子女抚养教育法定义务,也可以视为完成或基本完成。 我国现行法律对年满18周岁的定义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由于我国实行的是9年义务教育制,即义务教育截止到初中毕业,但由于初中毕业的学生尚不满18周岁,还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不能通过正常渠道和手续参加工作,赋闲在家将会给家庭带来沉重负担,给社会带来不安定因素,故通常情况下已经形成了将义务教育阶段延伸至高中毕业的共识,而家长对子女的抚养义务相应延长至高中毕业。
    虽然《婚姻法》等法律并没有对父母抚养孩子的年限做过明确规定,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1规定“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等于间接提示对子女的抚育以18岁为限。 年满18周岁后,以还没有能力赚钱,还需要上大学为由要求父母继续抚养,以及索要上大学的费用等等,恐怕很难得到法律的支持。
  • 抚养孩子既是父母双方的权利,也是父母双方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6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七条规定,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