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朋友喝酒后跟服务员发生争执,酒店报警后,我朋友又打了警察,之后朋友坐他同事的车跑了,逃跑过程中又撞了追随的警车,撞车的司机是朋友的同事,逃跑后我朋友有自首了,而撞警车的司机跑了,听警察说我朋友构成了袭警罪,妨碍公务,现在在警局1个月了 也没动静,请问律师:这种情况会怎样处理,要判刑吗?还是拘留?罚款?请帮忙解答一下,谢谢

刑事辩护
2018-11-16 08:53: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醉驾会被判拘役1~6个月,自首会从轻,还要看情节,是否有从重情节,酒精量是否超过200,是否造成事故,是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假设有从重情节,并且自首,一般是3~4个月,如果是单纯的醉驾跑了,没啥事,一般是1~2个月。
    有自首情节,肯定不会6个月。
  • 刑事拘留最长是37天。在这期间不逮捕的会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放人,直到能够决定是否能判刑为止,但是拘留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37天。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涉嫌妨碍公务罪,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造成群众身体伤害的,可能涉嫌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另,亦有可能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具体得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判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