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儿子现在12岁,我们家以他的名义,我和妻子离婚后,他和我在一起。 现在我作为孩子的合法监护人,有权利处理孩子的房地产吗?

离婚
2020-08-17 12:37: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院在确定子女直接监护人时应考虑下列因素: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但在特殊情况下,如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也可由父亲抚养。
    2、两周岁以上子女的父母一方具有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优先享有直接监护权。
    3、一方与子女共同生活时间较长,不宜改变子女生活环境;若子女愿意随其共同生活的,注意对于十周岁以上有识别能力的子女应考虑本人的意见。
    4、一方生活条件较好,无不良奢好,对子女成长有利的,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 你好,有权申请孩子的抚养权。
  •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处理。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