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12年毕业办理了暂缓就业,现在参加公务员政审,期间在一个高校做过临时工,买了大半年社保,现在已经辞职,请问买了社保跟办了暂缓就业是否冲突,对政审有影响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18-11-08 10:57: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临时工提出离职,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后解除劳动合同的。

    2、预告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提前三十天提出离职,并且用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然而在试用期期间,可以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现违法的行为,临时工无须用人单位提前通知,单方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4、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使用暴力手段、威胁手段、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的,临时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 改革前,公务员的社保和企业员工的社保体系不一样,俗称“双轨制”,离职后工龄清零,需要重新开社保账户,重新缴满十五年以上才能正常办理退休。
      2015年社保改革,公务员的社保并轨,也建立了个人的社保账户,离职后可以与社会对接。
    社保工龄延续,养老保险账户内金额继续累积,使得公务员岗位也“能进能出”。
      因此,公务员主动辞职后,可以和原单位社保负责人联系,将社保账户从原单位转为灵活就业。
    等找到新单位后,向新单位人事部门提交原单位劳动合同解除证明、就业失业证、身份证等,在新单位办理参保手续。
  •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我国目前没有临时工的称呼,凡是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都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因此“临时工”也要参加社会保险。所谓临时工应该说指的是短期合同工、非全日制合同工或者以完成某项任务为期限的合同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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