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2011年工伤赔偿标准》中看到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赔偿标准为: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 即为37147元的20倍,但是也有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0年全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为19109元,因此该项赔偿具体计算方式即为19109*20=382180元。)

请问,死者为出差过程中车祸死亡,开公家的车,死者为司机,交通认定为全责。现在公司愿承担交通事故赔偿,不承认此事件为工伤,不愿做工亡赔偿,请问死者属于工亡吗,补助金适用于哪个标准?

2018-11-06 18:05: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亡赔偿具体材料清单如下:
      
    1、《工伤认定书》/《确认意见书》;
      
    2、工伤医疗费用凭证:
      a、医疗费用原始票据(含费用清单)、门急诊病历(门、急诊)
      b、医疗费用原始票据(含费用清单)、出院小结(住院);
      c、医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审核凭证(医疗费用以现金结算);
      
    3、待遇享受人有效身份证;
      
    4、因工死亡人员有明确关系的户口簿或者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者公证处出具的公证文书;
      
    5、待遇享受人在本市开立的本人实名制银行结算账户卡或存折。
      
    6、委托他人: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用人单位申领无需提供);
      
    7、因第三人的侵权行为被认定为工伤:《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人民法院调解书》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8、用人单位已垫付部分工伤保险待遇:因工死亡人员近亲属签收的已垫付的相关凭证。
      
    9、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协保人员:有效劳动合同/劳务协议/用工登记名册以及因工死亡人员工亡前12个月的工资性收入凭证;
      
    10、供养亲属申领抚恤金待遇的另须提供下列材料:
      a、生活来源证明(无任何收入,依靠因公死亡人员生活);
      b、就读学校证明(供养亲属年满18岁,在全日制院校就读);
      c、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或外省市级以上劳动能力出具的相关证明(供养亲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d、医疗机构出具的病情诊断证明(供养亲属因患严重传染性疾病需住院短期无法就业);
  • 交通事故中的赔偿程序:
    (1)调解: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诉讼: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予以判决。
    如果调解成功,但对方当事人却拒绝或者一直拖延支付赔偿金的话,当事人也还是可以向法院起诉。
  • 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标准

    (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
    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费后应当予以偿还。

    (2) 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者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
    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3)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的,除按照上述两项处理有关待遇外,其他的工伤保险待遇还可以按照规定享受。

    (4)由于交通肇事者逃逸或者其他原因,受伤害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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