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征用土地的性质是什么。30年的未使用土地和将农民的土地出售给私人住宅?

2020-08-11 11:36:5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如果房屋买卖中,双方基本达成意向,购房人缴纳了定金,如果任何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则对实际交付的定金施行定金罚则,即:购房人违约则不能要求返还定金,卖房人违约则需要双倍返还定金。
    如果买方全款购房则资金充足,履行付款义务问题不大,那么就要着重防范卖方的违约行为,可以约定较高数额的定金,如总价20%,这样就加大了卖主违约的成本,促使其及时办理过户手续。
    反之,由于定金罚则是把双刃剑,因此如果贷款买房的买主,如果没有较大把握办理房贷,应当适当降低定金的支付比例,特别是目前银行从严审核贷款的情况,一旦贷款无法办理,那么如果没有其他约定,将导致需要向卖方承担违约责任
  • 拟订征用土地方案,审查报批,方案公告,征地补偿登记,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组织实施,清理土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实施后,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对被征用的土地进行清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