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人找不到了怎么注销户口

2020-07-22 08:16: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和公安部三局关于执行户口登记条例的初步意见第六条的规定,公民死亡,农村在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监护人、邻居持如下证明,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1、卫生部门、街道、乡镇保健部门开具的死亡证明书或公安部门签发的非正常死亡证明;
    2、死者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 公民因失踪而宣告死亡的,申报义务人应在法院宣告公民死亡文件标注的行文日期之日起,一个月内申报义务人持本人的公民身份证件、法院宣告公民死亡文件、死亡公民的《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到其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死亡户口注销登记手续。
  • 户口注销是个法律概念,是户口管理中的具体表现,包括因失踪而宣告死亡户口注销登记和死亡办理户口注销登记。因公安部已经开始对双重户口实行全面清理,为避免工作人员将欲保留的户口注销,建议拥有双重户口的人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注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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