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父母出资购买房产,办理房产证,写的是男方名字。婚后房产证添加了女方名字,也就是现在房产证上是夫妻两人的名字。按照新的婚姻法解释,此房产是共有财产还是男方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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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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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房产证的,就是婚前财产,婚前财产属于
夫妻个人财产,
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婚后取得房产证的这和第一种情况本质上是相同的,唯一的不同就是房产证取得的时间不同。
这种情况下,也是婚前财产,属于一方所有的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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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财产,以婚后个人财产为例,婚后财产—法律规定属于个人的财产:
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的,由《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具体包括:
①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②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③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④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为个人财产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的规定: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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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