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辈留下了一块土地。现在由爷爷的妹妹使用。但爷爷去世后我们准备进行土地分割。因为爷爷有4个兄弟姐妹。爷爷是长子。应该是4个兄弟姐妹和我们家都能分到土地。现在因为是爷爷的妹妹在使用。她不同意分割土地。准备给我们5家人几万块。然后把土地使用权全部归到自己名下。。
我认为他这种做法不合理。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问题。请问我应该怎么做。
1.土地好像是没有证书。但土地的确是我们家祖辈的。
2.爷爷的妹妹准备要去办理证书。准备把土地的证书办理成她的名字。如果她把证书办理成她的名字。那是不是打官司的时候对我们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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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是属于你爷爷享有使用权还是你爷爷及其兄弟姊妹共同享有所有权,建议到村委会土地管理的地方查明情况,是承包地还是宅基地,要先弄清楚。
2、如果土地是属于你爷爷一个人的,则其他人没有权利继承,只能由你爷爷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3、如果土地证书办理成你爷爷妹妹的,则其他人全部丧失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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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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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由你们家继承,你爷爷的妹妹没有继承权。如果办理证书,再起诉举证就更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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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分割财产,凭法院受理通知书通知土管所,土管所不可能办理成她的名字,
尽快委托律师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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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爷爷的妹妹把证书办成她的名字,对你们打官司极为不利!
要有证据证实这地是你爷爷的而不是你爷爷的妹妹的!
建议你到村组织要求他们出具证明书证明该块土地的权属情况(区分宅基地与承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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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