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丈夫协议离婚,但无法协商好。我想通过法律起诉,关于财产分割问题请教下,我们婚前买了一套房子,是属于婚前财产。婚姻维系了1年多。现在那套房子已卖,钱已拿到手。请问我要起诉离婚,这部分钱中是否有我一部分,且能分到多少?(房子买来30万左右,现在卖了所得63万,另婚内装修花了8万左右)我需要什么样的证据去证明我该得到婚内装修费的一般,以及其他?另外他婚前办理了三张他个人的信用卡,额度分别为5万,3万和2万,婚前已经透支空了,婚后陆续还了一部分,现在又全部透支空,而且这些透支完全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透支的。请问我是否需要承担这些债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