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有一套经济适用房要卖掉,谈好价格后,交了定金1万元,如我不卖要双倍赔偿,合同还没有签约,请问我有4-5平方的地下室能卖钱吗?当时交定金时我们都没有谈到地下室,请问(地下室)能否加到准备签约的合同里算钱呢?还有,买房的要我们的房产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准备办理过户,我就拿了1万元,就要办过户,觉得不对吧!(因为,买房的人是按揭方式来买我们的房)我要注意什么呢?我没有办理过这样的事,怕被骗了,请您帮我看看有什么程序?还要注意什么细节?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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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与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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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看《204购房合同秦兵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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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