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
您好!
我06年10份在黄石的**买了套房子,合同载明是07年12月30日交房.到期没交房也没给通知,08年2月通知收房,前提是要交2280的燃气初装费,说是代收,我要求燃气公司的发票,他们没有,只有自己的收据.然后说不交就不给收房,而且购房发票都只能到收房的时候才给.我那层合同里说是玻璃阳台,但实际是水泥的,影响采光和观景.这样说也说不清楚.现在我就是要跟他们打官司.
第一,阳台按合同里说的复原或者给我免费做封闭阳台或者给予经济赔偿.
第二,合同说了燃气接入到户并没有说要交什么初装费.实际也很多业主没交就可以收房的.所以不得收取.
第三,这么长时间没人跟我联系收房适宜,他们也没把符合合同的房子交给我,要求违约赔偿.
还有的希望能取得联系细说.我是没时间也没精力去理会,我不是黄石本地人,我生活在浙江,所以一直拖着,下个月我会过去的递交诉状.
希望您能跟我联系一下.具体我们再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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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迟延履行,肯定存在过错,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不动产所在地在黄石,应向当地法院起诉.具体可以电话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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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存在违约,但诉讼地在不动产所在地黄石,所以不排除地方保护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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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致电约定时间,携带相关材料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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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直接与律师约一下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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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延交付商品房属于迟延履行,房地产开发商应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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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开发商延期交房是违约行为,可以依据购房合同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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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