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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名下各有一套民用房(每套6层),今父脑溢血神智不清,经查询已知母不能代父作《遗嘱公证》。父名下的房只能等日后作遗产处理。想问:1。夫妻财产是共同拥有的,母能否现在对其名下的房子作《遗嘱公证》?还是即使是母名下的,父仍占一半,母只能公证其名下房的一半?2。父名下的房,母能否现在就对属于其的一半作遗嘱公证?如可以,需要办理什么手续?3。另一半房日后作遗产处理时,如何分配?母亲及姐弟共5人,法定分配比例如何?女儿与儿子所占比例一样吗?

继承
2009-05-18 14:49:3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原则上来说,该两套房属于你父母的共同财产,你母亲立遗嘱时只能处分属于你母亲的那一半财产.对属于你父亲的那一部分无权处分.但对今后你母亲可能从你父亲那里继承来的财产可以事先立遗嘱.对属于你母亲的财产,你母亲只要具备立遗嘱的行为能力的话,随时都可以立遗嘱,如果你母亲想对遗嘱进行公证的,可以带有关身份证明亲自到公证处去进行公证就可以了.至于你父亲的财产,如果在你父亲去世后你母亲还健在的,那么你母亲及姐弟5人平均分配,女儿和儿子所占的比例原则上是一样的.如果其中有人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多分遗产的条件的,可以多分遗产.
  • 已经回复得很清楚了。子女和配偶分配比例一样的,不区分男女。另外,问:你父亲可以签名吗?
  • 细节决定成败,为了妥善处理好每个细节,最好将整个事情交给律师设计、处理。
  • 可以委托律师处理。
  • 你好!建议携资料与律师详谈以了解案情便于提出切实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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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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