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他是在2006年认识,20071126号结婚的,本人是19900821出生的,在20080314生下一对双胞胎,现在想和他解除这种关系,不要孩子的抚养权,可以要求自己的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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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居婚姻法律不保护;2、不要小孩抚养权,但与婚生子女一样要承担小孩抚养费;3、你不能得到婚姻法规定的另一方的过错赔偿;4、结婚非儿戏,婚姻要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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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只能要求离婚并分割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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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方有过错,你是可以要求损害赔偿的,一般是平均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你可以不要小孩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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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你结婚时可能没有达到婚龄,属无效婚姻。
具体做法你可以委托律师代理,或者直接与我们联系,我们为你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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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所说的问题,法律没有依据,要求赔偿是不合理的,但是你可以和他协商解决方法。如果你目前没有经济收入,可以向他提出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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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