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02年中专毕业,毕业前学校都没向我们提过档案一事。去年结婚了,我爱人是军人我符合随军条件,现需要调档案。
我向学校打听档案一事学校的答复是(当时我们学校分初中及中专部,在我们毕业后的第二年中专部搬迁到另一区域,旧校区就只留下初中部了)当时学校搬迁时没将档案一起搬过去,我问?那没搬的话是不是在旧校区呢?得到的答复是:不会在那里因为搬迁后他们那里只是初中部他们不会留下以前的档案的。我再问旧校区的学校领导,得到的答复又是说当时中专部搬迁了档案也一起搬走了。在这两者之前推来推去。很显然档案是搞丢了,请问我需要去哪里找呢?去哪部门投诉呢?要用什么方法才能找回我的档案呢?法律上有没有规定个人档案的保管部门还有档案的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