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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我今年三月份帮我一位同学替考.但是当时也不知道事情后果比较严重,结果我们双双被开除学籍,现在为试读生,(但是当时不知道试读期是一年)需要交4100的试读费,后面我向其商量结果其在一次吃饭中给了我400元人民币.但开始是我以为只试读一学期所以就答应忘掉这件事.但是事后我知道还要试读一年。但后面下学期的试读费我没有办法凑齐,请问我可以向其要赔偿或者是其他要求吗?而且我还必须因为这件事晚一年拿到毕业证所以我能有什么办法可以减少我的损失!谢谢伍律师 打扰~~~

其它综合
2009-05-14 21:50:3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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