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作为2级代理商推销产品,在与客户签订合同之前,我们与一级代理商签订购销合同,要求一级代理商等我们通知生产及发货 并且约定违约金为合同的50%。 同时我们支付了45万尾预付定金,就在这时候该客户突然与我们生产厂商直接交易。 这时候我们的一级代理商不愿意退回定金,称如果取消合同就要扣50%。 想请问是否合理?
-
要看你们合同的具体约定。初步判断是对方违约,而不是您违约,所以您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
这是不合理,如果产生诉讼,可以要求法官调低。如对回答满意,请按采纳!
-
可以追究客户违约责任或要求其损害赔偿。
-
存在许多问题,一般而言定金是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0%的,具体要看协议是怎样约定的,而且客户能够与厂方直接联系损害你们的权益,这样也是显示公平的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