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晨,我开车回家取东西,到家门口的时候,前面有个人骑电动车,我准备靠边,就打转向灯,按了喇叭,那个骑电动车的人不知何故,撞到了电线杆上。我拿了东西就走,那个电动车的人不让我走,说我撞了他,并打电话给他老板。我就拨打122,110,122说没事故,我们不来的,派出所的民警来了之后仔细检查车身,没有相擦得痕迹,交警来了,那个交警和他老板认识的,在描述事故事实时对我说,开汽车夹人不一定要相接触,在场的邻居听了气愤,有这样引导人的吗,那个交警就开出事故暂扣单,要扣车。后来在扣车的要挟在,我在认定书上签字。
-
对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对复议不服的还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
不服认定应及时申请复核。
-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该交警的执法行为可能存在问题。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到《交通事故认定书》3日内,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复核结束后,召集事故各方当事人,当场宣布复核结果。
-
不服责任认定可申请复核。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