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人合作开办公司,协议写明由我负责筹集启动资金,对方负责经营,公司股份各占50%。现对方不履行义务,还用各种方法干扰公司的经营,此种情况已经有一年了,现在的经营情况很不好,投入的资金几乎是无回的,我想要结束公司。能向法院起诉1.终止和对方的合作关系2.要对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
1、要求终止双方的合作关系,解散公司,如果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一条规定的情形,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四)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可能在取证上要下功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可以起诉,建议聘请律师。
-
可以申请解散公司 ,股东侵害公司利益造成损失,可以要求经济赔偿。
-
可以“公司僵局为由”解散公司!
-
1、可以申请解散公司
2、股东侵害公司利益造成损失,可以要求经济赔偿。
-
可以协商转让股份,或诉讼解散公司
-
对方涉嫌虚假出资。
-
查看全部7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