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0年在“山东省**学校”毕业的中专生,毕业后一直在外打工,最近两年回到家乡,找了份临时工作,没签合同也没缴保险。现在我又换个份工作,公司给缴保险,也签合同,但要我们提供个人档案,并且说没有档案就不给缴保险。而我的个人档案在市中区人才服务中心,因为大中专毕业生属“国家干部”,所以不能提档案到劳动服务公司(我们公司是在劳动部门交的保险),我问过人才服务中心,他们告诉我在他那里也可以交保险,可是公司不愿意到那里为我们交。现在的问题是我的档案转不过来,公司又不同意到服务中心交,我该怎么办?
我咨询了一位律师,他说我们公司的做法没有道理,但我不明白的是,我的档案在市中区人才服务中心,我的保险只能到那里去交吗?我是“干部”身份,不能按劳动用工交保险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