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进城农民工,在一国有企业干了8年,企业改制给我什么也没有(经济补偿、养老保险、失业金)、就让我走人了事。(2008年3月4日结办离职手续),我们要求给我们经济补偿、养老、失业金,现在的企业说和他们没关系,他们的理由是产权转让合同中没有我们的花名册,让我们去找原单位,可原单位已注销了。我们该怎么办?请求高明的您援助。谢谢!!!注:他们四整体接受:“整体接受全部资产,整体接受全部职工,整体承继全部债权债务,整体接手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的方式接受改制。但我们的问题直接不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