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河北省涿州市的一个农民。1999年我承包了临村的110亩土地,包期30年。2003年种植了杨树,取得了林权证和退耕还林补助。在去年北京石油管道局找到我,说我的承包地下有一输油管道(以前我不知道,后经打听得知,此管道是在联产承包前埋入的。80年以前的。当时并未有用地手续)。要求我清除管道上一定范围内的树木,每株偿付140元。以后不可再植树。也没有其它补偿
。请问这一说法是否合理。我是否还应获得相应土地 的补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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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获得补偿,具体数额可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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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找发包方素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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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权利获得相应土地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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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对你进行适当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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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得到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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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