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怀孕单位离家较远,在单位附近租住(合租)了一套2室1厅的房子,我的房间12平米左右。租时因为是短租4个月,就交付了全部房租及押金3000元。看房时没有注意周围情况,此房离马路较近,在租住20天左右时仍不适应此处的繁杂。因怀孕需要休息才租的房子却休息不好,我提出要退房,房东不退房租,说是签了合同我又是短租,房租不退。租住时房东说是她自己在那住,他爸爸暂时在那住几天就走,可现在其父亲还在那住着,并不打算走了,夏天又到了我感到极不方便,现在房东又说她没有说过其父过几天就走的话,并说其母过几天还要来住。我现在很想退房。请问我该怎么办?如果退房房租真的一点都要不回来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