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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粮田在耕作期间,响应畜牧局号召。修建稻田养鱼(鱼池)在修建途中被政府勒令停工,(未开停工待办手续) 停工理由:2005年5月10日,政府和国土局对我的粮田进行丈量。说是该田已被遵义市石油公司征收。但是,事到至今。我一直没有得到石油公司和有关部门的赔偿和相关依据与手续。为何我修建的鱼池会遭到勒令停工? 请问如上情况我该怎么办?在政府的征收下,我修建的鱼池,该得到怎么样的赔偿?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经济相关
2009-05-15 12:5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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