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都满一年了为什么没有年修假?而且我们底薪750元,月修6天,加班费才4元,老板和财务是夫妻,我们该怎么办?我们的劳动合同签到2008年12月31日,以后就没有签了,老板说是自动续签劳动合同?请问这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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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休假是法律法规上的规定的,是劳动者的权利,实践当中通过诉讼提出此请求。至于为什么你没有呢?可以这么说:法律规定的年休假这一权利,劳动都就享有了这一权利;但这一权利如何实现,如何保证其实现,则在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协商,若你不主张,则是对自己权利的处分。
2、对于加班费的问题,你可以通过跟老板协商,要求你的加班费,这也是你的权利;如果协商不成,则只能通过劳动仲裁、诉讼来解决。若你选择仲裁诉讼,请尽量搜集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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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顶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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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同的问题,你可以要求老板和你签定合同,否则要求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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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严重不合法、不合理的,1、750低于了广州的最低工资标准,2、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要支付双倍工资的,3、加班费的计算是有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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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