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为供货商,对方的公司为经销商。为了保证我公司在经销过程中货款得以给付,对方公司老板以个人的房产做抵押并已经登记。想问:
1、如果将来发生对方公司不还款的情形,我方走具体什么样程序来实现抵押权?要到法院起诉吗,还是申请法院对其房产进行拍卖。
2、如果我方手里仅仅有他项权证,没有他的房产证和土地证,将来是否可以直接实现抵押权?(现在我方手里有他的房证和土地证,我想问是否有必要留在我方手里,而不还给他。但据我所知,银行的操作方式好像是还给抵押人?)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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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现抵押权的程序是:首先与对方协商以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协商不成时,向法院申请拍卖、变卖抵押物以优先受偿。2、你有他项权证就可以了。因为,抵押权已登记,房产局登记簿上有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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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可以和对方协商,以拍卖房产实现抵押权。如果协商不成,则可以向法院申请拍卖,以实现抵押权。
2、不用留置其房产证和土地证,办理抵押登记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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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抵押只要有他项权证就可以了;2、如果发生不还款的情况,可以协商以房屋折价冲抵;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拍卖、变卖抵押房屋还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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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对方不还款,你们可以协商以房屋折价或变卖抵债,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胜诉后可以拍卖、变卖房屋还债。
房屋抵押以登记为准,其他证件都不是必须给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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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