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07年初通过“沧州百丰置业有限公司”专业的房产中介机关推荐,购买了沧州市解放中路附近的一个40余平米的小居室。当时经过“沧州百丰置业有限公司”经手,我把购房款全部交付了原房主。原房主夫妻二人当时都在场。同时原房主给我提供了“该房屋房产证”、“购房合同”、“原房主写的收款收据”、“原房主的结婚证复印件”、“原房主的户口簿复印件”、“原房主的身份证复印件”。因为当时房证不够五年,房证属于新证。为了节省部分契税,在中介公司的推荐下,我和原房主约定等2007年9月房证够了五年再办理过户。但等到2007年9月后,我多次联系原房主和中介公司办理过户手续,但原房主一直推脱有事。我也感觉反正房子我一直在住着,早办晚办一样,就这样一直拖到了2008年9月。我在2008年9月再联系原房主,原房主称“卖这套房他媳妇不知道,办理过户他媳妇不能去”。我又找到沧州市房管局咨询,房管局答复“夫妻存续期间的住房出售必须原房主夫妻两人同时到场签字才能办理过户,不论房证上写的谁的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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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07年初通过“沧州百丰置业有限公司”专业的房产中介机关推荐,购买了沧州市解放中路附近的一个40余平米的小居室。当时经过“沧州百丰置业有限公司”经手,我把购房款全部交付了原房主。原房主夫妻二人当时都在场。同时原房主给我提供了“该房屋房产证”、“购房合同”、“原房主写的收款收据”、“原房主的结婚证复印件”、“原房主的户口簿复印件”、“原房主的身份证复印件”。因为当时房证不够五年,房证属于新证。为了节省部分契税,在中介公司的推荐下,我和原房主约定等2007年9月房证够了五年再办理过户。但等到2007年9月后,我多次联系原房主和中介公司办理过户手续,但原房主一直推脱有事。我也感觉反正房子我一直在住着,早办晚办一样,就这样一直拖到了2008年9月。我在2008年9月再联系原房主,原房主称“卖这套房他媳妇不知道,办理过户他媳妇不能去”。我又找到沧州市房管局咨询,房管局答复“夫妻存续期间的住房出售必须原房主夫妻两人同时到场签字才能办理过户,不论房证上写的谁的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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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管局答复“夫妻存续期间的住房出售必须原房主夫妻两人同时到场签字才能办理过户,不论房证上写的谁的姓名。”该回复是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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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办理不了过户 可以要求其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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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证据证明他妻子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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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