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过户纠纷
协议内容:原房主是甲方,我是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1、甲方自愿将???一处房处卖给乙方,价款为三万伍仟元。2、从签定协议之日起,乙方付给甲方三万伍仟元,一次性交清。同时,甲方把房产证交给乙方。3、乙方在办理房主过户过程中,税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包括产权20%的国有部分),但乙方在过户过程中,甲方要协同办理一切过户手续。
注:现在早过从房产局购回20%的国有部分产权。现在甲方拒不履行约定,不给过户,怎么办,如果上诉,我能赢吗?
房产权已放弃第一购买人的权力,此房为夫妻共有,当初是夫妻双方都签字了。有律师说只提到了甲方要协同办理,如果违约,怎么办?协议内容没有。我能胜诉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