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因无法忍受丈夫及其家人长期的辱骂、恐吓及家庭暴力行为,想离婚。但他是从事法律相关工作人员(如:他打了我,最后反而是我的错)因此,我变得很无助。他不愿意离婚,也不承认有错,更不答应改正暴力行为。
因此,在有第三者在场的情况下,我明确提出离婚,他的要求如下:
1、他要小孩(因为是女儿,之前他的父母不承认带,所以一直由我父母带,现已一岁多)
2、我一个人净身出门,还要向他支付小孩生活费。
(他私人名下现有:两套按揭房,均为婚前所买,但其中一套房产证是婚后才办下来。另有小轿车一辆。具体金钱数额不知,之前有乱写借条与其姐,其朋友)
请问他的要求是否合理?
还有就是,由于长期经受他及其家人的辱骂、恐吓及家庭暴力行为,我觉得身心及人格都受到了严重的伤害。希望在离婚时能得到经济补偿。请问是否可行?
我现在应该做些什么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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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你的陈述,我需要了解更详细的情况。如果你在重庆,你可以来电预约咨询或面询,以便给你提供严谨和详细的法律意见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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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存续期间所有收入系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孩子应该会判决给你,只要你有正常的收入及稳定的工作即可。房子的按偈部分是你们的共同财产。
当然这只是一般情况下,具体问题还得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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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房屋在结婚按揭的部分是共同财产 你可以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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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你们共同财产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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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无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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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