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丈夫都是农村出来城里打工,06年结婚,现在孩子3周岁,丈夫从07年开始就和别人有婚外情,并且一直维持到现在,现女方已经生了孩子未满月,丈夫没有什么财产,只有今年春天他和孩子在农村的地5年的承包费2万元,请问我离婚孩子归我财产怎么分割?我能要求精神赔偿吗?可以要求多少?如果要求精神赔偿需要提供什么证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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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过错方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你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要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你丈夫的承包费是你们家庭的共同财产,他无权处分。如果离婚,他应当少分或不分财产。并于证据的提供及主张的数额等等诉讼专业问题,建议你委托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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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你要是能提供你丈夫与第三者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的话,是可以要求精神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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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证明他与别人共同居住生活,这样可以通过诉讼离婚并要求赔偿,要求多份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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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