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亲人,她以乡下的风俗与邻村的一男孩定亲,男方给了4万8千元的聘金,后来她就与男孩一起出去打工,其男方父母也一同前往,后相处不合,男孩经常谩骂女孩,家长也指使可以找骂之行为,有一次男孩打了女孩,一气之下女孩就出走了,因身上没有带钱,在外流浪一个多月,才在好心的警察帮助下出到家中,其间,女方家人多方寻找,亲人也帮忙找,男方也有在找。只是等女孩回家,男方一纸告到法院要求解除关系,并且要求返还聘金4万8千元,并没有考虑到女方在出走时已怀孕,女方见男方不理此事,就带女孩去做的引产,期间,男方并没有拿一分钱给女孩,后来法院竟然判女方返还聘金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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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双方没有等级结婚或结婚时间不长,法院一般会支持男方的诉讼请求。如果女方可以证明这4万8千元钱用于双方的共同生活,或许可以挽回一些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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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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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没有登记结婚,男方请求返还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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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应从彩礼中扣除办理婚礼支出和引产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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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结婚返还彩礼是对,法院判决只返还4万元,也可能考虑了引产等相关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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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女方能举证证明4万八千元全部用于共同生活了,才可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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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应该提起反诉啊,要求支付流产费用和精神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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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时,可以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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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