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年我大本毕业后,被分配到县一中。当时我是按在编制范围内发工资。每月扣除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和其他的剩下800,就是我的每月工资。并且我于05年教育局给长了40多元钱。不过我没有13月份工资,没有防暑和取暖费。按领导的说法说是待编。可是这事一推再推,到现在了还没有解决,我还是每月拿840元。我们这一届全体找到领导咨询,结果现在给的答复却只是承认我们属于应聘,说没有编制给我们这一届。但是我校刚分配来一位老师是07届毕业,就是有编制,每月扣除其他剩下的工资是1630。我想咨询一下我们这事怎么办,我们能争取到应得的编制吗?又该怎么争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