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现在面临协议离婚.
双方共有房产一处(此房产为按揭中的房产),由于该房子实为他父母付的首付,双方协商结果是我放弃该房产,按揭也需要过户到他一个人名下,双方共有财产仅此一项,由于是我先提出离婚,我父母为尽快结束此婚姻还答应他家条件付给他一笔钱,现在我的问题是要如何才能保障我能清清楚楚的了断所有问题,我可不想我家给了钱办好离婚后他家又找其他名目来无理取闹.
请离婚方面的专业律师帮忙答复我下,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是否能成为保障?还是需要立个协议去公证呢,还是有其他途径?
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