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正协议离婚,签了一份财产分割协议,说他卖了房子分我32万。可是当时没规定卖出房的日期。现在房价在跌,他迟迟不肯卖,说等等可能卖的好。请问如果上法庭判离婚,我们签的财产分割协议能起多大作用?是不是只能做个参考?其实我早就想起诉,可是房子是婚前以他的名义买的,我怕上法庭分的房钱少。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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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上法庭判离婚,一般只能做参考;房子如有贷款,你可以主张权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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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直接电话咨询以便了解具体信息给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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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作为婚内财产约定,在诉讼离婚是作为财产分割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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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你们现在的婚姻状况而定,如果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分割协议约定的32万元就是债权,无论何时卖都应该给。若尚未办理好离婚手续,可以作为分割财产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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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可以先办离婚。然后依据这个协议向对方主张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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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以此协议双方办理了离婚手续,以后对财产分割或其他问题走到法庭,该协议应当是有效协议。法院一般会认定该协议的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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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然分你三十二W
或者你起诉要求分割财产,根据如何有利于你们,公平公正地解决问题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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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的办法是,现在办理协议离婚手续,手续办完后,以财产分割协议和离婚证为依据,向其讨要32万。
如有需要,请来电咨询,13366135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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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离婚协议履行问题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胜诉的可能性非常大.你可以具体与我电话联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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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等是对的 你可以具体与我电话联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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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