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于半年前买了间小一室(私房),当时买房子给我的东家说房子要拆所以没办法马上办理产权过户,但说可以去做卖房交易合同的公证确保我的利益,于是我们去做了合同公证我也把款给了他,但是现在要拆了,我却得到消息说,这房子其实是还有一个买家在好多年前就买下这房子了,但是因为后来和原房东闹矛盾,所以房东想毁约就一直拖着没办公证和过户.得知这消息我马上找了房东,他让我不要急,说是他承认和我的交易,只是不想把房子给前一个买家.说他宁可赔钱给前一买家也不想给他房子.请问这种情况下,我的利益有保障吗? 房东如果站在我这边,我可以取得房子吗?(我和房东只做了合同公证,但另一个买家未做任何公证,仅有买卖合同.但她又是先手.如果上法庭,会怎么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