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买的房子由于房东单位要求的问题,要到2012年才能交易,现在房东和我谈先交易然后到2012年再过户给我,请问这里面要做哪些法律方面的保障,其中的风险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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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样做的风险还是比较大的,房东很可能会一房多卖,但如果你是在想买的话又愿意担风险,你们可以签份合同,在合同做一定的约定,我的意见是一定要律师或是懂法律的朋友帮你看一下合同,否则你会吃很大的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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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书面的协议,并给定违约责任的承担及承担方式。如对答复满意,请点击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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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其中最大的风险就是房主一房二买,房主将房子过户给了另外的人。物权法中有关于预告登记的规定,但是一预告登记只有三个月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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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