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爷爷今年86岁,他有四个女儿和一个儿子(我的爸爸)。爸爸有三个女儿,我是二女儿。爷爷和我们一直住在一起。按村里的规定如果家里只有一个儿子,则父亲与儿子享有同一块宅基地,不另批给儿子宅基地。在82年一次换房本时,村里就把户主写成了我的爸爸。爷爷一直没有异议。直到07年,村里实行旧村改造,把小院拆掉了,给了拆迁款,爷爷开始向爸爸要他的那一份。并说,这些产业全是他的。实际他是想把钱分给几个女儿一些。因为现在回迁楼还没盖好,所以爸爸先给了四个姑姑每人5000.但爷爷并不满足,每到他和爸爸发生口角的时候就会用这笔钱来说事。爸爸很冤枉也很苦恼。因为四个姑姑每家都有自己的宅基地,只有爸爸和爷爷在一起,并且房子全是他和妈妈自己动手盖的。他想知道究竟这些拆迁款是不是他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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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款项已经由你父亲领取了,你爷爷要不给就是了. 如果你爷爷实在要要,那他只有提起民事诉讼,而民事诉讼律师分析你爷爷不能得到法院支持的.现在的情况是你父亲要对你爷爷再好一点的问题.
如果你爷爷再说事,也只有让他说,作晚辈的听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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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带齐资料当面咨询律师以得到详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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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该笔拆迁款的归属,还需要看一下当时的拆迁协议等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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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