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结果是我爸爸一只腿小腿骨被撞开一个裂缝,对方付了一个月的医药费就什么也不管了。
事故发生时间大概是晚上7点多,我爸爸下班回家走在大马路上,和他一起共两个人,正当他们走在路边的时候,对面开来辆摩托车,后面还用绳子拉着一辆摩托车,据说被拉摩托车是坏的,因绳子断了,车子没有及时控制住,速度太快,我爸爸没有来得及躲闪开,因而将我爸爸撞伤,由于现场人少,肇事人(新政镇银山乡中学的一名教师)私自将现场先处理了一些(将其中一辆摩托车放在附近住户家中),然后将我爸爸叫车送医院,再打电话报警同时叫了保险公司(因为他的摩托车有保险),交警队的人来了,扣押了他的摩托车,事故情况也是到医院去口头问的,三天后,肇事人在我们家人都不在场的情况下说了很多好话,口头上给我爸爸做了很多承诺,让我爸爸同意交警把车还给他,当时因为我爸心软,加上迷糊就同意了.现在一月过去了,对方什么都不管了,连人都不露面了。
至于事故责任,按现场的实际情况描述应该是他的全部责任,但是因为当时我爸爸靡靡忽忽,对方向交警描述的具体内容是否真实有待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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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按照责任划分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想法院起诉,同时你的这个事故也是工伤事故,可以要求进行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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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交警索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然后根据认定的事故责任来承担责任。可以要求交警调解,也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具体计算方式,因各省标准不一,建议咨询当地律师。如你爸属于劳动法上的劳动者身份,该交通事故同时构成工伤事故,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事故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由单位申请,超过一个月,单位不申请的,自己可以向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如对我的解答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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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依据责任认定主张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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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