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
您好!我的弟弟去年给人开车,一直到11月10日辞工,回家休息!过了不久,这辆车出了事故,有人在这场事故中死亡。曾经的车主在出事之后,找过我弟弟,让他帮忙去顶替一下,说是我弟弟有驾证,没什么事。当时我弟弟并不知晓车撞死了人,只知道出了点事,因为在家休息,事故也不在当地,是在外省内蒙。
昨天,也就是2009年6月4日,内蒙公安找到了弟弟的家里,说是这起事故是我弟弟开车造成的。并有车主的三个亲戚做证说,车就是我弟弟开的,还有曾经开车时给过车主的身份证和驾证复印件做为依据。并知道了那起事故发生在11月24日。
我想咨询一下,我们现在该如何为自己申辩?
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