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学校,属于在校时间。课间时候从一张课桌跳到另一张课桌时摔下致使鼻梁骨折。当时有同学故意抽课桌导致出事。可事后同学们一致认定没看清楚这个同学是谁。请问,这样的事故学校应该负责吗?哪些人应该负责?如何赔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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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此事故的情况分析你孩子是由于第三人的过错才造成伤害,应由第三人承担责任,学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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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在校期间属于委托照管,学校只有在有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责任,你作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应承担部分责任。另外第三方有过错的,由第三方的监护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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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应承担部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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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应该由肇事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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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根据过错来承担责任。 主要责任应该在其他抽课桌的孩子的监护人。按照侵权的相关规定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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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