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6岁,未婚,女,我们村近十几年来在搞开发和建设,因为卖田和其它的村里分红,我个人可以分到四万多的钱,盖新村时我分到半间地基,市场价十五万左右,这些钱从一开始就到了我妈的手上,以后的两三年因为农村并入社区,我估计可以分到十几二十来万钱,我希望自己能拥这几笔钱和那半间地基,我妈说以前分的钱我还没结婚,而且吃她的穿她的,帮我交学费,而且分了已经好几年了,理应不给我,至于以后要分的农村并入社区的钱我要的话,得扣掉她供我吃,喝,穿,上学的钱,让律师来写了.我从小到大吃喝了爸妈很多钱,而且我从幼儿园到大学的学费也是爸妈出的,大学后就自己工作没怎么花她的钱了,我看到法律说父母有让孩子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义务,有抚养未成年人的义务,那高中以后的学费是不是妈妈要求我还的话我要还给妈妈的?成年以后的生活费是不是妈妈要求的话也要还的?这钱到底该怎么算呢?我家老房子要被市政府拆了,会得到很大一笔钱,100来万吧,房子一部分是由去世的爷爷奶奶,另一部分是由爸妈盖的,我没盖过,我是不是就没钱拿了?还会有相应的商品房分,我是不是也没份?爸妈经济宽裕,年收入五万以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