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今年毕业的大学生,刚找了一家保健品公司做销售,他说公司会先培训我们,已经去听了四五天的课了,昨天公司让我们交了80块钱(产品资料册,入会卡的卡费,还没拿到的名片制作费等等).
他们说我们现在在试用期,但没有跟我们签订任何协议或合同,现在分了一下组,明天让我们自己出去跑。关于工资方面说是一个月1500底薪,但前提是你完成了5800的销售额。那样就是底薪+15%的提成。但如果做不到5800,那就一分钱都没得拿。
我想请问一下,公司的这种做法是否合理。有哪些地方违反劳动法的吗?真心感谢您指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