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我通过劳动局找到一份工作,去单位面试时知道所做的工作与我所学的专业不符合,但老板认为可以先在他那里试用三个月,也就当是学习期,第一个月工资600元,第二、三个月看学习的表现再谈工资。如果试用期过后双方感觉还可以就把合同给签了,至少五年。我就抱着一种可以学知识的态度进入了单位,到经理部门填了一份个人简历,经理在简历上注明了三个月试用期的待遇。在上了一个月的班之后,我感觉自己学习起来挺难的,就放弃了。之后我去找老板结工资,他总是在找找种种借口,但又没有说不给,就会说给我电话,至今我已经等了十天了,你说现在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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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的工资还是要结的。协商不成就投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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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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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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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行政监察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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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