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村里外地老板开了泡开水的茶水炉店,平时村里很多人去打开水,老板家小孩经常在开水炉旁进出和玩耍,因为开水炉就安置在老板家门口旁边。我泡完开水提着6个热水瓶准备向右转身离开时突然感到右手热水瓶底部被撞击了一下,然后就听到小孩哭声(去泡开水时身后是没小孩的),再看是右手第二个热水瓶胆破裂了,开水洒出浇在小孩头顶部位。随后急送医院救治,诊断头部及后脑部位还有手臂烫伤。据旁观者说是小孩从家中跑出在我身后玩耍,在我转身离开时正好突然站起来撞上水瓶,事故发生时老板娘就在开水炉左边面对着我收钱和经营。注:茶水炉店属无证经营,周围没有任何安全警告标志和防护措施。 在此想咨询一下在这起事件中我该付多少民事责任?

民事相关
2009-05-06 15:32:28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你是否看到小孩是为了判断你是否尽到合理注意,如尽到了则没有过错。另外,茶水店的老板和老板娘对未成年子女未尽到看护义务,也应当承担责任。
  • 你不是故意的,不应该承担责任,如果从公平原则考虑,你负责一半的赔偿
  • 茶水炉店老板、你还有受伤孩子的父母都要承担责任。
  • 茶水炉店、你和孩子的父母都需要承担责任。建议聘请律师代理诉讼。
  • 你可以不用承担责任。
  • 应该说还是基于公平责任你还是要给予部分赔偿的
  • 争论你是否看到小孩是为了判断你有无尽到合理注意,如尽到了则属于意外事件,你无过错。另外,茶水店的老板呵呵老板娘对未成年子女未尽看护义务,也应当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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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